一、工程建設招投標交易業務各主體需提供資料詳單
(一)招標人應提供資料詳單:
1.招標(發包)人依法成立的證明;
2.工程項目立項批文;
3.滿足工程項目招標(發包)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他技術資料;
4.委托代理合同(委托招標);
5.工程項目交易申請。
6.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進場交易申請表(下載地址:下載專區)
(二)投標人應提供資料詳單: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
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3.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業務受理窗口及聯系方式
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長安北路14號)
業務受理電話:029-88661259
傳 真:029-88661257
郵 箱:sxjyzxslc@163.com
三、工程建設招投標業務服務規范
1.發布信息公告時間規定
發布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投標邀請書)即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不得少于5日。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組織交易時間規定
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售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投標有效期從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到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止。
3.交易完成后簽署交易合同時間規定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在投標有效期內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訂立書面合同。
4、退付交易保證金時間規定
招標人應當在中標人確定后5日內,向非中標候選人退還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本息或銀行保函或保證擔保證明手續;在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其它中標候選人退還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本息或銀行保函或保證擔保證明手續。
四、交易費用
依據《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陜發改項目[2016]1046號)第五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交易過程中,交易中心按照規定收取場地租賃、設施使用等費用”。
鑒于陜西省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與建設現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堅持公共服務定位,并決定現階段不向交易主體收取場地租賃、設施使用等費用。
五、異議、投訴受理
異議、投訴業務受理窗口: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長安北路14號)
受理電話:029-88661258
傳 真:029-88661257
郵 箱:sxjyzxslc@163.com
六、業務咨詢
工程建設招投標交易業務咨詢單位: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業務一處
郵編:710061
聯系電話:029-88661299
傳 真:029-88661299
郵 箱:zbb@shaanxijs.gov.cn
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址:www.sxggzyjy.cn